
一、項目申請條件
1.申請對象(只要求符合一項)
(1)2020年東莞市“倍增計劃”試點企業(工業);
(2)國家、省專精特新企業(工業);
(3)2019年工業總產值4億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以統計部門核實情況為準)。
2.申請條件
申請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資質。已在東莞市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有明確的公司章程,有規范的生產、技術和財務管理制度,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企業行業和規模。申報企業為規上工業企業;不包括水、電、燃氣等生產和供應企業;
(3)營業收入增長。申報企業2020年第四季度營業收入比2019年第四季度營業收入增加1000萬元及以上(餐飲、紡織服裝、家具行業增加500萬元及以上);
(4)守法經營。申報單位在經營過程中未違反《關于印發<《關于東莞市科技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金不予資助具體范圍的若干規定>的通知》(東財[2017] 341號)和《關于東莞市科技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財政專項資不予資助具體范圍的補充通知》(東財[2018]265號)的相關限制性條款。
二、項目扶持力度
如果企業符合資助條件,則根據其2020年第四季度的營業收入對比2019年第四季度的營業收入增量,給予不超過1%的補貼。每家企業最多補貼300萬元人民幣。
其中:農副食品加工業企業(國民經濟行業代碼13)、珠寶首飾及有關物品制造企業(國民經濟行業代碼2438)、造紙和紙制品業(國民經濟行業代碼22),按其2020年第四季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量,給予不超過0.2%的補貼,每家公司最高補貼300萬元。
營業收入以稅務部門提供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銷售總額數據為準,具體資助比例根據年度預算和企業申報情況而定。企業獲得市商務局支持外資企業拓展內銷市場等同類型的以產值或營收為資助基礎的項目扶持后,對應年度的產值或營收不得重復申報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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